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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商务部: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持续征收反推销税

【48812】商务部: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持续征收反推销税

来源:hth娱乐    发布时间:2024-08-13 12:55:00

  商务部关于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反推销办法期终复审裁决的公告

  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25号公告,决议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征收反推销税,施行期限为2年。其间日本公司税率为8.0%-9.1%,美国公司税率为17.4%-41.7%。2018年7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57号公告,决议自2018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持续征收反推销税,施行期限为5年。2020年9月25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39号公告,将日本公司的反推销税率调整为14.4%-31.2%。

  2023年7月10日,应我国光纤预制棒工业请求,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24号公告,决议自2023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所适用的反推销办法进行期终复审查询。

  商务部对假如停止反推销办法,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的推销持续或再度产生的或许性,以及对我国光纤预制棒工业的危害持续或再度产生的或许性进行了查询,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推销法令》(以下称《反推销法令》)第四十八条作出复审裁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商务部裁决,假如停止反推销办法,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对我国的推销或许持续或再度产生,对我国光纤预制棒工业形成的危害或许持续或再度产生。

  依据《反推销法令》第五十条的规则,商务部依据查询的终究成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持续施行反推销办法的主张,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商务部的主张作出决议,自2024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持续征收反推销税,施行期限为5年。

  征收反推销税的产品规模是原反推销办法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中的产品规模共同。详细如下:

  产品描述:光纤预制棒是具有特定折射率剖面并用来制作光导纤维的石英玻璃棒。

  主要用途:大多数都用在制作光导纤维。制作出来的光导纤维用于各类光缆结构能够进行光信号传输。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0022010。该税则号下进口产品直径小于60毫米的在外。

  依据商务部2015年第25号公告、2018年第57号公告和2020年第39号公告的规则,对各公司征收的反推销税税率如下:

  自2024年7月11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光纤预制棒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交纳相应的反推销税。反推销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反推销税额=海关完税价格×反推销税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推销税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推销法令》第五十三条的规则,对本复审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